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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報道,“北上廣深同比漲幅高達20%,26個主要城市漲幅超10%,69個城市房價上漲……”2013年全國房價漲聲一片,這與年初各地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相差甚遠。中央提出建立、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,問責制能否真正“兌現”,小分子褐藻糖膠公眾對此頗為關註。
  按國家統計局城鎮入戶調查的口洗碗機徑計算,過去十年間,我國城鎮住宅價格年均漲幅約為16.1%。2013年,中國樓市更是迎來了2009年之後的又一次“爆發”。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3年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顯示,一線城市新建住宅價格已連續3個月同比漲幅在20%以上;廈門、南京、西安、武漢等26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10%。
  房價問題已經成為現今中國一大民生問題,前不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出具的相關數據顯示,世界十大最貴的房地產城市分別是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香港、天津、東京、悉尼、廣州、倫敦、重慶,其中有7個中國城市,而且5個在世界最昂貴的房地產城市中名列前婚禮企劃茅。因此有人戲稱:在中國足球持續萎靡的時候,中國房價首先站在了世界之巔!
  可回顧近幾年的房地產調控之路,即使房價屢創新高,你又看融資見哪個城市的哪個官員因此而被問責呢?
  對穩定房價不力的官員要追究責任,其實也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一項舉措。2010年4月,國務院下發國發〔2010〕10號通知,是為“國十條”,其中第一條就明確指出:各地區、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,建立考太平洋房屋核問責機制。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、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。住房城鄉建設部、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,加強監督檢查,建立約談、巡查和問責制度。對穩定房價、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,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,要追究責任。
  2013年初,國務院出台的“國五條”重申,各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(除拉薩外)要制定並公佈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,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。
  可是,民眾何曾見到某地某官員因為房價問題而被考核問責?不僅沒有,在房地產市場一度低迷時,我們看見的卻是不少地方官員和政府千方百計的“救市”言論和政策,很多地方“朝令夕改”的救市政策,就是最好的證明。而在“房價屢調屢高”中,某些相關領域的貪腐官員更是因此漁利成為既得利益者,不僅自己擁有了令民眾詫異的房產,更因為他們擁有的權力,而使一次又一次的房地產市場調控背離了本意、違背了民意。
  房價調控問責制須言出必行!正如經濟學者馬光遠所表示的,房價調控目標是政府對於百姓的“承諾”,沒有完成目標而“爽約”,矇混過關只會喪失公信力。2013年全國房價漲聲一片,只因對領導幹部的考核問責機制還是“一紙空文”,所以,再給力的調控政策,最終也會因為沒有執行力、承接力而事與願違。任何的樓市調控,如果還是不能有效實行考核問責機制,對穩定房價、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,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官員實行嚴厲問責,那麼,再多的調控政策,也會是“空調”。  (原標題:如果不問責 再多的房價調控都會是“空調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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