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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問題的,都是大家公認有知名度的→你買的是公司的專業、道德、誠信、良心,不是公司品牌大小打存款名義賣保險 會挨罰 【記者李淑慧∕台北報導】 保險業務員以「存款」、「高報酬率」來賣保險商品,很多搞不清楚就買進保單的保戶,後來要解約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,金管會表示,已有專人調查此事,若查證屬實,將嚴懲保險公司。 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指出,保險業務酒店打工員推薦各種保險商品,其銷售文件、廣告、話術要真實表達保險商品的內容,不能有誇張的行為,更不能誤導客戶。 上周四有一群民眾到金管會辦公大樓一樓大廳靜坐抗議,引起不少到金管會洽公業者的側目,抗議行動持續約兩小時。 據了解,這群抗議民眾主要抗議某家知名的保險經紀人公司,以不當話術來招攬保險,不僅以存款的名義,還保證年息有3.5%。這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做法有酒店兼職爭議,抗議民眾指責金管會未做處理。 保險局後來派副組長層級的官員來溝通協調,張秀蓮表示,如果保險經紀人公司的確這樣做,一定會作適當處理。 過去就有不少銀行理專以「存款」的名義來銷售保險商品,例如前幾年紅透半邊天的利率變動型年金,有理專就以「收益率是存款的兩倍」作為訴求。金管會今年4月發函給各保險公司:不得以存款名義來銷售利率變動型年金,也不能拿室內設計宣告利率和存款利率互相比較。 沒想到,各保險通路為了業績,各種誇張的話術仍然層出不窮,有些照常以存款、保證收益率來推銷保單。有些保戶誤以為保單跟存款相同,想提款就可以提出來,沒想到保戶購買一年後想要領錢出來時,不僅被扣解約金,能拿回來的錢只剩下一點點。 保險業者如果以存款名義作為銷售手法,容易讓保戶忽略所購買的年金、壽險本身仍是一種保險商品,裝潢可能誤導保戶。 保險局主秘吳崇權表示,保險公司不僅要約束旗下業務員,若透過保險經紀人、代理人公司來銷售保單,也要有相同的要求。同樣的,若保險經紀人、代理人公司不當行銷,也一定會有行政處分。 【2007-08-20/經濟日報/B4版/金融廣場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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